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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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共办公场地使用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10

1、办公室人员应严格管理好会议室、办公室库房、学生活动室、工会活动室及其他办公室的相关管理。

2、办公室内的桌椅、书刊以及其他相关物品为公共财产,任何集体或个人都不得私自挪为他用或带出室外。

3、办公室内不得吸烟,不得赌博(包括变相赌博),不得进行其他一切影响学院形象、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4、办公室、会议室、办公室库房、学生活动室、工会活动室用于本院各项工作,任何人都不得将其挪为私用,各科室有事要使用会议室、学生活动室、工会活动室,其负责人应向院办提出申请,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5、各科室其他特殊用房的管理按相关制度管理执行。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