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成人教育招生、教学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成人教育学生管理工作。
2、拟定成人教育的招生计划,并负责相应的招生工作。
3、负责组织成人教育教材版本的审定、教学大纲、教学辅导资料的编写,负责成人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考核、论文答辩,以及毕业证书的颁发,学生档案的管理。
4、根据上级有关政策与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和实施与成人教育工作等有关的各种管理条例、规章制度、工作计划与规划等。
5、管理和使用、维护本院领用或购置的学院固定资产。
6、负责处理与继续教育学院职责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与接待工作。
7、加强本院管理科室建设与业务建设。
8、履行上级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