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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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6-10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和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学院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学院各种经费的使用效率。

4、负责学院人事、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相关要求拟定学院进人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师资培训、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建设好学术梯队;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学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不断增强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6、负责招生工作,配合学院党总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7、负责学院所属实验室(中心)、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认真组织教学实践活动。

8、拟定学院教学、实验、行政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申购计划,配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学院资产管理工作。

9、负责学院有关教学、科研等行政方面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院务公开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