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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10

1、继续教育学院在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办事。认真学习、贯彻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文件并及时传达给各函授站点学习,且落实到位。

3、每年初针对去年的招生录取情况,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相关工作,并完成上一年度招生情况工作统计表。

4、制作招生简章,并及时发放至相关单位。按时组织好年度招生工作会议。

5、成教招生报名录取期间,及时向各函授站点,学院有关科室传达招生报名以及录取政策,并做好解释工作。

6、在招生录取咨询规定时间内,做到办公室有人接待,电话有人接听,及时有效的回答考生咨询,并做好相关记录。

7、在招生录取阶段,遵守招生纪律,按章办事,不接受吃请,对各函授站点一视同仁,严格按照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制定的招生方案,落实录取工作。

8、招生录取时有关调整专业、退档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并做到三公开。

9、阶段录取工作结束,将相关录取查询链接导入学院网站,供各函授站以及学生本人进行查询。

10、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登记表的发放按照各函授站点原始报名数据进行发放,领取时,各函授站点负责人予以签名领取。

11、向学生科和教务科提供学校本部新生名单,以及新生录检表。

12、做好年度总结,整理文件归档。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2年6月10日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