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制度汇编 > 工作职责 > 正文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3-05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充分发挥党对学院工作的领导。

2、推动学校党委决议、指示在继续教育学院的贯彻执行,研究和决策本院行政工作及与部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对本院各项工作的完成起监督、保证作用。

3、做好对本院党员、职工、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组织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党员、职工、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领导,督促、检查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5、做好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工作。

6、按上级要求做好所属党员、干部的培养、教育、监督、考察或考核工作。

7、加强对继续教育学院工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

8、履行上级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