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制度汇编 > 工作职责 > 正文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3-05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院会议费用管理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各部门应当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遵从预算的原则,合理安排会议费支出,尽量使用我校内部的会议场所召开会议,确需在校外召开的会议,原则上须到校就近会议场所召开会议。

2、会议费支出预算范围包括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用费、文件资料印刷费以及专用设备租赁费。对各项会议费进行合理分类,按其项目所属类别,遵照其专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如无专门管理办法的,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3、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制度,及时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4、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会议结束后,各部门应对会议资料进行存档作为备查资料。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