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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5-03-05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习制度

为强化学习意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提高全院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工作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学习时间:

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五下午(寒暑假除外),不得少于2小时。

2、学习内容

包括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如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及上级的重要指示;国内外最新形势发展;与学院发展建设及职工思想、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各职能科室业务知识等。

3、学习形式

采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采取通读、导读、专题讲座、观看录像和展览、专题讨论、写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

4、学习要求

学习活动要有针对性与实效性,要在党的重要思想理论的指导下,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实际工作,能够学以致用,解决学院发展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

学习过程中要认真参与,严格考勤,并按要求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学院要有学习记录和总结,个人要有学习记录、心得和总结。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学习,要履行请假手续,并以适当的形式补课。无故或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学习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