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湖南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条例》〔2023〕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
1.成人教育学生: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考核成绩合格。
2.自学考试学生: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论文(设计)获得中等及以上成绩。
(三)英语水平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籍期间至毕业后一年内(2024年6月及之后毕业生放宽至两年)参加我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无需向学校提交成绩证明)
2.在籍期间至毕业后一年内(2024年6月及之后毕业生放宽至两年)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等级笔试成绩合格。(须向学校提交相应合格成绩单,联系QQ:1302625017、2176805606,电话:0731-88458137)
3.在籍期间至毕业后一年内(2024年6月及之后毕业生放宽至两年)大学英语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等级笔试成绩合格。(须向学校提交相应合格成绩单,联系QQ:1302625017、2176805606,电话:0731-88458137)
(四)成人教育学生毕业时及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且成绩合格。
(五)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时间须在毕业后两年内。
(六)申请时间5月19日-5月26日。
二、授予流程
(一)材料提交
1.成人教育学生:符合授予条件学生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小2寸纸质不干胶照片2张至归属校外教学点,申请学位证书的照片和毕业证书照片必须一致。
2.自学考试学生:
(1)符合授予条件学生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小2寸纸质不干胶照片2张,邮寄至学校自考办(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科,刘老师,电话:0731-88458137),申请学位证书的照片和毕业证书照片必须一致。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将毕业论文(设计)上报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学生需在维普、知网等平台对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查重率必须低于30%,高于30%的学生不符合学位授予要求。论文格式须严格参照《湖南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样本》(附件1)执行,毕业论文和查重报告电子版以“考籍号+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邮箱:jxjy-jwk@hnucm.edu.cn。
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如毕业论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抽检不合格,学校将视情况撤销已发的学士学位证书。被撤销的学士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3.校外教学点: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信息,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收集学生正面免冠蓝底小2寸纸质不干胶照片2张,申请学位证书的照片和毕业证书照片必须一致。
(二)学院复审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科和自学考试办公室分别对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学校学士学位委员会审定
继续教育学院将全部拟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名单提交学校学士学位办公室,并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学位证发放
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并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办理学位证书,学位授予不收取任何费用。成人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发放至各校外教学点,由教学点发放至学生本人;自学考试学生学位证书请学生联系学校自考办领取(联系方式同上)。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样本
2.湖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19日